为切实做好我院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江西农业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
1、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确保复试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学院成立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教育学一级学科点负责人任组长,学院党委书记、学院院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各二级学科点负责人、学院班子其它成员、学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组成。各学科专业相应成立复试小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2、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对参加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教师进行必要的招生政策培训,强化相关人员的责任意识。在对考生进行复试时,严格执行复试工作办法中规定的程序与标准,充分发挥导师群体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复试与录取工作的透明度和质量,强化复试考试,坚决避免复试走过场。
二、复试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复试采取口试与笔试相结合的方式。复试内容为专业课(详见附件2)笔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综合面试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笔试(100分)
专业课测试一律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教育技术学专业笔试含上机操作),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专业课测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生入学的基本要求。专业课测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详见附件2):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两门业务课,考试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一律采取闭卷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面试(100分)
面试主要进一步考查学生外语听说能力、专业基础、综合素质、创新精神及培养潜质等,满分100分(含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30分、综合面试满分7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每生不少于20分钟。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为30分):具体要求按学校《硕士生招生考试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要求》执行。
2、综合面试(满分为70分):
(1)专业素质能力及实践技能(满分50分),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科研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满分20分),主要考核考生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具体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精神状态、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以及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生经历及学习(工作)表现等方面。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原则是实事求是,考核的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道德品质、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心理健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体检
体检在我校医院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相关文件执行。
三、复试工作流程
1、考生报到、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出具身份证、学生证(应届生)、准考证、毕业证及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生)、学历学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研究生院将对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考生报到时,需领取复试相关材料。
2、学院审查、复试。考生带相关材料到我院参加复试。学院在复试前需再次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审查、核实考生相关证件材料。如有冒名顶替、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复试或录取资格。
3、公布拟录取名单。考生复试完后,由各学科点根据考生初、复试情况,讨论确定是否录取。各专业拟录取名单最迟需在复试后第二天报送研究生院。经学校审查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在我院、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并及时通知各位考生。
四、分专业研究生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 | 专业(领域、类别)名称 | 学习形式 | 2019年招生计划 | 2019年推免生 |
040106 | 高等教育学 | 全日制 | 9 | 0 |
040108 | 职业技术教育学 | 全日制 | 4 | 1 |
040110 | 教育技术学 | 全日制 | 3 | 1 |
045101 | 教育管理(教育硕士) | 全日制 | 12 | 0 |
045101 | 教育管理(教育硕士) | 非全日制 | 5 | 0 |
注:实际录取人数根据生源、调剂及复试情况可另作调整;如某专业复试合格生源不足,经学院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商议可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
五、评分标准及录取
1、录取工作坚持“宁缺勿滥,保证质量”的指导思想。
2、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同时,复试期间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身体及思想政治道德与心理健康状况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满分为200分,其中笔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不含12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录取总成绩由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获得,采取百分制,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各占录取总成绩50%的权重。
(1)复试总成绩=笔试成绩(专业课测试)+面试成绩
(2)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2×50%;成绩采取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面1位小数;计算后相加,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录取时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5、录取时,一志愿上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名。一志愿上线生源未满情况下,剩余招生计划可用于调剂考生。
6、被我校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及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设置为“待录取”状态,考生需在24小时内在调剂系统上点击“接受”。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接受我校“待录取”信息,则视为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7、已确认拟录取的调剂考生,需尽快与第一志愿报考学校办理调档手续,将本人相关材料(初试试卷等)寄至我校研招办。
六、调剂工作
1、调剂工作(包括校内调剂及校外调入)由学校研招办归口管理并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调剂考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必须在“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进行,未经调剂系统的调剂考生一律不予参加复试及录取。
七、复试时间安排
1、资格审查等:3月25日下午至3月26日上午8:00——9:00
(1)到研究生院(致达楼二楼)报到、资格审查。
(2)到学院报到,了解复试具体安排情况。
(3)填写《体检表》个人信息并贴好照片等。
2、专业课测试(笔试、上机测试):3月26日上午9:00——12:00
(1)笔试时间:3月26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二教313教室
(2)上机测试(教育技术学专业)时间:3月26日上午11:00——12:00;上机测试地点:职师院网络机房(理学院一楼)
3、面试:
(1)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3月26日下午14:00——20:00;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地点:职师院三楼多媒体教室
(2)综合面试时间:3月27日上午8:00——14:00;综合面试地点:职师院二楼会议室、职师院三楼教室。具体为:
高等教育学专业: 时间:8:00——10:00; 地点:职师院二楼会议
职业教育技术学专业:时间:8:00——9:30; 地点:职师院三楼教室
教育技术学专业: 时间:10:00——11:30; 地点:职师院三楼教室
教育管理专业: 时间:10:00——14:00; 地点:职师院二楼会议
4、体检:3月28日
考生3月28日早上7:30-10:00到校医院做肝功能化验,要求空腹(带体检表到卫生科抽血)和参加常规项目体检,体检结束交体检表到卫生科。
5、报送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3月30日前
八、工作要求
1、在整个录取工作过程中,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学院、研究生院网站对外公布复试办法、复试成绩、录取名单等信息。
2、复试工作是保证生源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所有参加复试工作的人员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秉公办事,带头遵纪守法,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3、复试与录取过程中,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学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督查小组实施全程监督,保证整个复试工作公平、有序开展。职师院研究生办公室电话:0791-83813572。